房缘网通行证(Email) 首页  ·  加入收藏
地产新闻 购房快车道 楼盘展示 二手房租房 地产市场 政策法规 楼市地图 地产黄页 会员之家 社区生活

房缘网 房缘网首页 房地产 重庆房缘网房地产 重庆房地产网 重庆网上房地产 重庆网上房地产公司

房缘网 房缘网二手房租房 二手房 房屋出租 房屋出售 重庆二手房 重庆二手房出租 重庆二手房出租出售 重庆房屋出租出售

房缘网 房缘网帖吧 房缘网社区帖吧 重庆帖吧 重庆社区帖吧 重庆房缘网社区帖吧

当前位置:购房快车道 > 购房 > 购房常识 > 正文

商品房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如何处理?

如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最新开盘楼盘
热销楼盘推荐
房产联盟 朵力 龙湖·大城小院 金科·天湖美镇 弗莱明戈 锦天集团 华宇·林泉雅舍 华宇·秋水长天 华宇·北国风光
合作伙伴: 重庆房产管理局 重庆电视台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焦点房产网 阳光在线 祥瑞网 前程无忧 江湖文章 重庆时报 纬联地产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重庆新闻网
点击返回房缘网
关于房缘网 | 网站导航 | 服务声明 | 商业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Networks.All right reserved 渝B2-20060114
渝ICP证030788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
版权所有 重庆房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