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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明显的延期交房责任容易区分。但在现实当中有些开发商采取隐秘办法规避责任。比如在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下,委托物业公司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验房、入住或是先装修。但是实际上该房根本达不到入住条件,比如还遗留卫生间和厨房水、气未通;洁具未安装;房门关不上;墙皮脱落等一些问题。按照现行的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在交房期限后房屋仍达不到入住条件的,开发商要按延期交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购房者一但签字领了钥匙,就相当于开发商交付了房子,购房者也放弃了主张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的权利。
律师提醒: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千万不要上当。在验收时,可以把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情况一一列清要求整改,写一份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声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