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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尽量“白纸黑字”
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是首选的方法,也是购房人通常采用的方法之一。购房人希望通过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达成共识,共同制定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但事实上,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愿意与购房人协商,特别是在有关退房、办证、质量的问题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更是推诿、扯皮或避而不见,购房人常常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最终也解决不了问题。在协商过程中,购房人应特别注意,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保存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书面答复,协商无效的情况下,购房人应考虑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或者选择到仲裁机关仲裁或到人民法院诉讼。仲裁应有书面约定
仲裁是一裁生效,不同于诉讼二审终审制。但提起仲裁,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应有书面的仲裁约定,否则,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